中国医药电子商务诚信联盟在京成立

2015-09-27 08:35:47

国务院正式出台“国发〔2015〕40号”文件《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医药等行业企业,积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提升企业经营效率。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市场监测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处方药电子商务销售和监管模式创新。鼓励企业利用移动社交、新媒体等新渠道,发展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网络营销新模式。鼓励互联网企业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医疗网络信息平台,加强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整合,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提高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积极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医疗健康服务应用。鼓励有资质的医学检验机构、医疗服务机构联合互联网企业,发展基因检测、疾病预防等健康服务模式。

在此背景下,由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清华大学)联合发起,首批由阿里集团、京东集团、九州通集团、赛柏蓝、国美在线、海虹医药、康恩贝制药、先锋环宇、希尔安药业、贝达药业、步长制药、中国中药协会等28家单位共同参与,拟成立中国医药电子商务诚信联盟(简称“诚信联盟”;英文为“ChinaMedicineEcommerceTrustworthinessAlliance”,简称“CMETA”)。

伴随着医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医药电子商务的诚信问题愈发显得重要,假货、刷单等问题时有曝光,已成为阻碍医药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毒瘤”,近日,中国医药电子商务诚信联盟在清华大学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联盟正式成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部门以及相关医药企业出席了会议。

药品互联网销售由于便利、优价、隐私保护等优势,已成为全球药品销售的一个重要渠道。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实验室主任、清华大学柴跃廷教授认为,目前影响医药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最大挑战是网络市场可信度低、运行成本高。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表示,中国医药电子商务最需要的就是整体诚信问题,中国医药电子商务诚信联盟的成立将有利于这一问题的解决。

于明德介绍,联盟面向医药电子商务领域,联合医药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综合利用医药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技术手段、公共服务等优势资源,依托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的医药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采集、管理、维护规范、真实、准确、唯一的医药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网络交易医药商品基础信息并向社会开放,提高医药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网络交易医药商品基础信息可信度,维护医药商品网络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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