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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3月29日)起终止对澳大利亚进口葡萄酒征收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2024-03-28
从星期五(3月29日)起终止对澳大利亚进口葡萄酒征收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商务部星期四(28日)在官网发布上述消息。
该部2021年3月26日发布两份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为避免双重征税,不征收反补贴税。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21年3月28日起五年。
应澳大利亚葡萄和葡萄酒协会申请,去年11月30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调查应在今年11月30日前结束。
商务部经复审后裁定,鉴于中国相关葡萄酒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已无必要。
商务部根据中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取消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今年3月29日起,终止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终止征收反倾销税后,不征收反补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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