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山小视频”侵权直播《王者荣耀》,赔偿腾讯800万

2021-05-07 17:58:18

转自:猎云网

4月26日,在腾讯公司起诉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案件中,受理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判决,要求被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在“火山小视频”APP中以直播方式传播《王者荣耀》游戏内容的行为,同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800万元。据悉,本次案件中的被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是抖音和火山小视频的运营主体。在此案中,广州知识产品法院认为,“微播科技通过底薪、奖金、流量扶持等方式诱导、鼓励、组织、招募网络用户在火山小视频进行《王者荣耀》游戏直播,并从中获利”,且在腾讯公司进行投诉之后,“仍然在火山小视频上诱导、鼓励、组织网络用户进行《王者荣耀》游戏直播,具有明显的主观过错。”因此,法院支持腾讯游戏的诉讼请求,做出了如上判决。近年来,直播、短视频等平台上发生的侵权游戏内容屡见不鲜,屡禁不止。目前学界、司法界已基本达成共识,普遍认为游戏运行过程中形成的连续画面,其著作权属于游戏版权方,这也是此案中,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支持腾讯公司诉讼请求的重要依据。此前,相关案件,也均支持游戏版权方的正当的诉求,在2014年网易公司起诉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即YY直播)的案件中,广东高院审理认为, “梦幻西游”网络游戏连续动态画面整体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应获得著作权法保护。因此支持华多公司赔偿网易公司经济损失2000万元。

 

 

 

 

 

来源:https://www.163.com/dy/article/G9DN01AV05502ZJ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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