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线下品牌专卖店/集合店、无人零售货柜两种模式

2021-03-22 21:20:18
    目前,中国电子烟产品的合规销售渠道主要分为两种:线下品牌专卖店/集合店、无人零售货柜。
 
    1、线下品牌专卖/集合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批发、零售业务,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对部分电子烟,经鉴别检验,含有烟草成分,国家烟草专卖局纳入卷烟鉴别检验目录的,属于烟草专卖品,销售此类产品应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在这其中,法律规定持证零售客户必须从当地烟草公司进货,但国家烟草专卖局并未供应任何电子烟产品,也就是说电子烟极有可能归入烟草专卖体系,生产厂商在需要获得生产加工和售卖牌照同时,获得烟草专卖配额并按额售卖。
 
     包括现有品牌专卖店和品牌集合店,都需要获得针对电子烟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才可合法进货并售卖电子烟;便利店等具备烟草专卖许可的渠道,未来有机会通过增项或统一规划的方式,继续合法售卖电子烟。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烟草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中规定: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即400支)为限,但目前国内电子烟的邮寄尚无明确限制。美国近期已出台新规,全面禁止电子烟邮寄,国内或将参考卷烟相关规定。
 
     2、无人零售货柜

     在此前的相关规定中,电子烟无人零售货柜需要避免在未成年人聚集地附近摆设,并需要通过微信支付分、芝麻信用等方式进行身份年龄核验后,才可合规合法购买。
 
     根据现行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五十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或者其他自动售货形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烟草制品。
 
     业内资深人士认为,如若参照上述《细则》规定,现阶段市场上的所有线下电子烟无人售卖场景都会被取缔,或通过人工远程核验的方式进行“人工化”售卖。(文/刘士武)
收藏 举报

延伸 ·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