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监管政策不是限制重在引导规范发展

2021-03-31 15:47:21
2日晚间一则消息,工信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增加了一条附则,即“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不过,在市场众多机构看来,将处于野蛮生长阶段的电子烟纳入监管,不是限制更不是为禁售,重在引导电子烟行业向规范化发展,并不会影响行业长期的发展趋势。
 
“此次修例将首先明确雾化电子烟的监管主体,由中烟作为监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监管是主要目的,完全禁售或完全专营专卖的可能性较低。”天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吴立说。
 
浙商证券轻工制造行业首席分析师史可凡同样认为,电子烟在我国贡献了大量就业、出口创汇,而且产业技术多掌握在中国企业手中,因此中烟对电子烟发展进行封堵的概率很小,后续可能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针对本次征求意见稿引发的关注热点,北京市控烟协会最新回应称,对电子烟的乱象应该加强监管,但建议不纳入烟草专卖监管,而是交给卫生健康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监管。北京市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说,电子烟只有加热不燃烧型属于烟草,其他主要类型不是烟草制品。
 
与此同时,在不少人士看来,电子烟监管政策若落地,或意味着雾化烟草制品(HNB)未来将具备合法性。
 
光大证券分析师朱悦认为,本次征求意见稿已明确将电子烟看作烟草制品,未来NHB作为更接近烟草的产物将在国内获得合法性。我国雾化烟草制品(HNB)有望逐步推出,持续满足消费者的减害需求、提升消费体验及卷烟上结构。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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