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2023-09-18 16:36:51
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公告,对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的研发费用提供减税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以鼓励企业研发创新,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
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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